1950年代的《石家庄日报》有一个副刊,叫《人民公园》,是专门刊载文学作品的。从1950年1月15日起,《人民公园》开始连载一部长诗,直到半个月后的2月2日结束,长诗的题目是《烟花女儿翻身记》,作者署名“辛大明”。从题目上我们就能够猜出这
<<烟花女儿翻身记>>
<<烟花女儿翻身记>>
部长诗的内容,应该是一部反映妓女改造的作品,下面我们先来看看这部长诗的故事梗概。
在《烟花女儿翻身记》的前言里,作者写道:“诸位先生,诸位同志,刚才我唱的这首歌谣,原本是石家庄城曾经红过一个时候的烟花女儿,‘欢乐堂’一等妓女冬梅花,在她解放以后写的,在好些报纸上都登过,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歌谣出来呢?提起这事,却有一段酸甜苦辣、喜怒哀乐的故事,请诸位雅坐,听我慢慢的唱来。”然后,作者转入正题,为我们讲述了那段特殊时期的一个悲伤故事。
德州府有个黄花女名叫何桂贞,8岁时丧母,9岁又有了后妈。后妈脾气暴躁,她爹(开了间小杂货铺)又是个软耳根,听信后妈的挑唆之言,经常打骂何桂贞。她家对门有个闺女名叫张金花,跟桂贞从小就很亲近,金花有个哥哥叫张德强。他兄妹两原本生活在农村,因在家欠下债,才背井离乡来到此地。金花兄妹12岁死父,13岁丧母,全依靠着在卖破烂的叔叔过日子,可叔叔也不把两兄妹当人。三个人因为同病相怜的原因一直都很要好。 有一天,桂贞给后妈端茶,后妈嫌她动作慢,又是骂又是打,不让吃饭,最后还用绳把她绑到了槐树上,一晚上不让她睡觉。张德强半夜三更翻墙进来解救了桂贞,就在那一晚,桂贞和德强发誓要相亲相爱白头偕老。那时候桂贞16岁,德强18有余。四月初八晌午,家里来了一个又黑又胖的家伙,足足有二百斤,桂贞给他端茶来,他却两眼不住得看桂贞,还直夸桂贞真漂亮,晚上桂贞在房门外听到父亲在和后妈争吵,原来后妈想把桂贞嫁给这个48岁的人,这样他们就能得到很多银两,过上吃穿无忧的生活。父亲一开始不同意,后来却默许了。